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過去一星期(3月20至26日)在荃灣、葵青、沙田及大嶼山區進行反超速及反非法改裝車輛行動。
行動中,人員共發出1247張超速及其他交通罪行定額罰款告票及傳票。人員亦發現51輛私家車、一輛電單車及一輛輕型貨車懷疑非法改裝或不適宜於道路上行駛,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涉事車輛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此外,人員亦向30輛私家車車主發出欠妥車輛報告,稍後會向涉案車主發出傳票。
另外,2名分別29歲及30歲男子涉嫌「偷車」及「無牌駕駛」被捕,一名30歲男子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一名36歲男子涉嫌「駕駛未獲發牌車輛」及「駕駛時未有第三者保險」被捕。4名年齡介乎38至58歲的男子及兩名分別30歲及49歲女子因欠交交通罰款被通緝而被捕,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跟進。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危險駕駛及超速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除了被罰款,亦會判處入獄,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在各區進行執法打擊酒後駕駛、非法賽車、非法改裝車輛及其他交通違例事項,透過嚴厲交通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暢通、保障市民安全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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