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學習方式,稱為學習風格。一般來說,如老師的教學方式與學生的學習風格愈一致,學生應學得愈好。在眾多的學習風格理論中,最常被提起的其中之一是「VARK學習理論」。該理論指出,我們可根據不同人擅長的學習方式,將他們分成視覺型(Visual)、聽覺型(Auditory)、讀寫型(Reading/Writing)及動手型(Kinesthetic)四類。

視覺型學習者從圖片/圖像中學習效果最好;聽覺型學習者通過聽別人講解學習效果最好;讀寫型學習者通過讀和寫學習效果最好;動手型學習者從動手學習效果最好。

以上分析似乎十分合理,但亦受到不少質疑,認為理論欠缺實證基礎。例如,有一項研究,研究人員先通過傳統的方式為參與者進行學習風格評估及將他們分類為「視覺型學習者(圖形學習者)」和「讀寫型學習者(文字學習者)」。然後,把他們隨機分至「文字學習組」和「圖像學習組」以學習有關「電路」的知識。

「文字學習組」通過理解定義與文字說明來學習,而「圖像學習組」則通過閱讀電路圖來學習。根據VARK理論,應該是「視覺型學習者」在「圖像學習組」、「讀寫型學習者」在「文字學習組」能學得更好吧!但研究結果卻顯示不到這個關係。該測試其後在不同的地方再進行,結果亦是一樣。

對於以上情況,有以下可能的解釋:第一,某人擅長以某方式(如聽覺型)學習,不等同於他在學習任何東西時,都是以該方式進行效果最好。例如,當學習不同國家的地理位置時,即使我們不是視覺型學習者,也不能沒有地圖;又例如,當學習踏單車時,即使我們不是動手(腳)型學習者,也總不能輕視把腳踏上單車上(動腳做)的重要性吧!因此,我們應採取何種學習方式,除了要考慮學習風格外,還要觀乎我們正在學習些甚麼。

第二,VARK理論有一個盲點,就是忽略了多感觀學習的作用。其實已有不少文獻說明人們多感觀學習的效果會較任何一種(聽、說、看、做)高得多。因此,與其拘泥於其中一種風格,倒不如想想如何運用多種方式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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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漢賢
作者為中學副校長、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獲獎教師、課程發展議會學習領域委員。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2年3月25日教育版專欄「學與教」,原文標題為〈學習風格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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