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多處出現示威,大批示威者下午於灣仔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進行非法集結,期間多處有堵路、縱火、向警員投擲雜物、破壞公眾設施及阻塞通道等行為。警方就事件於上址拘捕57名示威者,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人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䆁放。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29日)重新拘捕其中1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0至54歲,當中12人被控「暴動」,另1人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13人中,部份人士被加控「無牌管有彈藥」、「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將於明日(30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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