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民政事務局長陳積志回應立法會質詢時表示,政府要求公共圖書館、學校及社署資助機構提供的刊物,要符合《港區國安法》要求,康文署亦有指引,當發現有館藏涉嫌違反香港法律或不利國家安全,會暫停借閱並研究內容,但當局不會公布被下架或註銷的館藏的清單,以免有關館藏被惡意廣泛傳播。
陳積志又表示,教育局有透過視學等方式,確保校內書本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內容,如接獲投訴會嚴肅跟進。社署亦有提醒資助機構,留意借閱書刊會否違反香港法律,私人圖書館的館藏亦必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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