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未成年男女在拍拖期間在網上裸聊,分手後男生三度以裸聊時偷錄女方的裸照及影片要求與對方復合和與他性交,女生起初就範,及後告知母親。案發時16歲的中學男生早前承認刑事恐嚇及以威脅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等3罪。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今判刑指控罪嚴重,被告以愚蠢手段要求復合,遂判他入勞教中心。
姚官斥被告對女事主造成極大傷害,被告若為成年人判監3年不為過。被告和女事主曾為情侶關係,分手後以愚蠢方式要求復合,考慮到他認罪和求情,認為更生更重要,遂判被告入勞教中心,並訓斥他不可再做傷害他人的事。
17歲被告C.W.K.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一項而威脅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罪、一項企圖以威脅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罪,餘下一項刑事恐嚇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到後悔,對事主和其家人表達歉意,承諾不會重犯。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X是中學同學,二人在2020年1月起拍拖,在2020年5月分手。被告在2020年11月初向X傳送多張X在網上裸聊時被拍攝的照片及影片,提出如X不與他復合,他便會發布該些照片及影片,X出於恐懼而繼續與被告聊天嘗試復合。直至2020年12月8日,被告再向X傳送3張裸照及3段相關影片,威脅X與他發生性行為,X只好服從並與被告在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性交。但被告在兩星期後,即2020年12月21日,再以同樣手段威脅X與他性交,X終決定告知母親,其母報警處理。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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