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16及14歲的男女童,涉嫌於前年12月毆打男同學手腳及推他落樓梯後,拍攝其裸體照片及影像,再勒索對方交出9,000元。二人被控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勒索等6罪,今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6月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候訊期間,二人各獲准以500元現金擔保,不得離港及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代號為C.Y.K.(16歲)及C.M.Y.(14歲)的兩名被告,分別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罪,及發布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罪。二人再同被控各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勒索罪。
控罪指,C.Y.K.於2020年12月4日,在葵涌上角街葵涌邨曉葵樓36樓梯間襲擊男童X,因而對X造成身體傷害。二人於同日同地用手提電話拍攝描畫男童X裸體的8段錄影片段及3張照片;並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9,000元。
控罪另指,C.M.Y.於同月5日在香港,用手提電話將描畫X裸體的4段錄影片段以及3張照片傳送予C.Y.K.;及管有描畫X裸體的4錄影片段。C.Y.K.則於同日管有描畫X裸體的4段錄影片段及3張照片。
據了解,X曾是首被告的同學,現為次被告同學。首被告施襲時疑曾打X手腳,及將他推落樓梯。由於控方需時進行手機檢驗和科學鑒證,以及索取法律意見,因此事隔逾年後才落案起訴兩名被告。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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