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證券時報》報道,4月11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於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

嚴禁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等

《通知》要求,全力暢通交通運輸通道。嚴禁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閘。不得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鐵路車站和航空機場,或擅自停止國際航行船舶船員換班。高速公路服務區關停期間,要繼續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務功能。

因出現確診或密接人員等情況確需關停或停止的,《通知》明確,應報經省級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批準後方可實施。同時,要提前向社會公布關停信息,關停後要積極採取措施盡快恢復。

《通知》提出,要科學合理設置防疫檢查點並及時通報設置情況,高速公路防疫檢查點應設在收費站外廣場及以外區域,具備條件的地方要配套設置充足的貨車專用通道、休息區。嚴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區段同一方向、同一航道設置2個(含)以上防疫檢查點;嚴禁在高速公路主線和服務區設置防疫檢查點;嚴禁擅自在航道船閘設置防疫檢查點。

《通知》要求,優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各地區要根據貨運車輛和司乘人員實際行程、是否涉疫等情況,精準實施通行管理。不得隨意限制貨運車輛和司乘人員通行,不得以車籍地、戶籍地作為限制通行條件,不得簡單以貨車司乘人員、船員通信行程卡綠色帶*號為由限制車輛船舶的通行、停靠。

《通知》要求,全力組織應急物資中轉。疫情嚴重地區要依托周邊物流園區(樞紐場站、快遞園區)、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加快設立啟用物資中轉調運站、接駁點或分撥場地,並及時向社會公告;對需跨省域設立的,相鄰省份要給予支持。

切實保障重點物資及郵政快遞通行

《通知》要求,切實保障重點物資和郵政快遞通行。封控區內的港口企業應提前安排作業人員進駐港口,實行封閉管理。對來自涉疫地區的內貿船舶,實行非必要不下船、非必要不登輪,推行非接觸式作業,確保港口運行正常。對涉疫地區港口碼頭、鐵路車站、航空機場的集疏運貨運車輛實行「場區—公路通行段—目的地」全鏈條的閉環管理和點對點運輸。

為著力紓困解難維護行業穩定,《通知》還提出了一攬子財稅金融政策,包括要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交通運輸業特點的動産質押類貸款産品,盤活車輛等資産,對信用等級較高、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多的運輸企業、個體工商戶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運輸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積極幫助有關企業續保續貸。金融機構要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適當向運輸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傾斜,主動跟進並有效滿足其融資需求,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後相關貸款的接續轉換。在綜合考慮自身經營狀況和客戶還款能力基礎上,鼓勵金融機構降低實際貸款利率,適當減少收費。

此外,《通知》強調,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貨車司機、快遞員,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幫助解決問題、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