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涉於去年2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內,親吻17歲女囚友及觸摸其私處。畢否認2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結識畢慧芬後畢不斷要求她成為女朋友,她勉為其難答應,畢曾親吻其臉頰及嘴巴,畢得知她快將離開小欖後指「我好唔捨得你」,然後緊抱她舌吻,並用手指觸摸她下體,女事主推開畢後一直與畢保持距離。

李志豪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屆時被告將出庭自辯。

26歲女被告畢慧芬被控於2021年2月8日至22日期間的某日,在屯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日間活動室猥褻侵犯女子X,以及於同年2月23日在屯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浴室內猥褻侵犯女子X。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畢慧芬於2020年9月17日起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女事主X於2021年2月8日至25日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X在2021年2月25日被送往勵敬懲教所,警方在2021年4月14日以猥褻侵犯罪拘捕畢慧芬。

女事主X以視像形式作供,她憶述在小欖認識畢慧芬後,畢表白及要求她做女友,X認為畢「好煩」,只好勉為其難地答應,但並非真心,只當畢為女囚友,但畢像是信以為真。X指與畢在2021年2月身處日間活動室時,畢曾親吻其臉頰及嘴巴,X嚇得目瞪口呆。

X約於去年2月23日或24日早上在浴室與其他女囚友洗澡時,告知畢稱自己情況好轉,數日內可返回勵敬懲教所,然後畢突然說:「我好唔捨得你」。X指畢「無啦啦攬住我,錫我,用手指整我下體」,X形容畢把舌頭伸入X口內不斷舔,X下體亦被弄得「有啲痛」,X不知所措及「有啲驚而推開畢慧芬」,並指:「你再咁樣我同姑娘講」,便盡快穿衣離開浴室。X指沒有把事件告訴小欖懲教人員是因為她被他們批評為「無用」、「教而不善」,故怕他們不相信她,才在勵敬懲教所告知該處的懲教人員。

法庭記者:劉曉曦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