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17歲男學生不滿16歲少年追求其女友,前年8月聯同9名童黨在觀塘某後巷禁錮毆打少年,再挾持上的士帶到飛鵝山繼續施襲,拍攝裸照。涉案11人原被控非法禁錮、製作色情物品等罪,由於事主不願意出庭,故撤銷其中6名被告控罪,餘下5人被控1項普通襲擊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其中17歲男學生今早在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2罪,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期間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案件明天續審。

案情指前年8月4日晚上10時左右,事主莫子賢接獲17歲男被告女友訊息相約會面,女友帶事主到觀塘鴻圖道鴻圖樓金港雀會後巷,17歲男被告召集其他9名男子包括另外4名被告在場埋伏,對事主拳打腳踢,近11時再一同登上2部的士往飛鵝山。的士司機留意到事主上衣破爛,聽到有男子說「而家開始唔好再講嘢喇」,的士到達飛雲路男子下車後,司機起疑報警。約半小時後警方到場,發現事主及10男1女,包括5名被告,事主被拳打腳踢,被要求脫光衣服拍攝全身裸照,其後送院治理,多處擦傷。

其中一名被告倪俊文。陳子豪攝
其中一名被告倪俊文。陳子豪攝

警方檢取了1名男子手機短片,片段顯示17歲學生用手踭擊打事主背部,拳打頭部;16歲收銀員用前臂打頭,踢左邊大腿;14歲學生亦出拳打頭。另一段片段顯示有人身穿17歲學生被捕時同款運動鞋,腳踢事主頭部。17歲學生翌日在錄影會面下招認事發因不滿事主追求其女友而報復,用女友電話傳訊邀約事主到場,期間事主曾還手逃跑不果,帶上飛鵝山後拍攝裸照,曾迫令事主做掌上壓及吃樹葉。17歲學生自稱在旁從未動手。

5名男被告依次為18歲無業倪俊文、17歲學生、16歲收銀員、14歲學生及16歲學生,同被控於前年8月4日分別在觀塘鴻圖道鴻圖樓後巷襲擊莫子賢。除倪俊文及16歲學生外,其餘3人再被控同日在飛鵝山飛雲路襲擊莫子賢致造成身體傷害。另外6名13至18歲被告早前獲撤控。

法庭記者:陳子豪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