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理大爆發連串衝突事件,有示威者於油麻地一帶與警方對峙,當晚共213人被捕。其中11人被控暴動、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續審。當晚的大隊副指揮官、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梁仲文作供指,當晚逾千名示威者在油麻地聚集,築起膠板及投擲過百枚汽油彈,他只有約200名警員,要面千多名示威者且持續增多,梁在增派人手之後前後設立了4個防線包抄示威者,最終成功拘捕部分人士,但他當時不知道現場曾發生「人踩人」事件。
梁仲文供稱,當晚擔任東九龍應變大隊指揮官,當晚10時許大約一至二千名示威者於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和警方對峙,他們投擲雜物及過百枚汽油彈,並以膠板阻擋警方發射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他指現場僅得約200名警力,人數遠遜於示威者,故要求增援。晚上11時23分,梁指示其大隊與趕至現場增援的速龍小隊「包抄」和拘捕示威者;警司張嘉豪再設立臨時羈留區安置被捕人士,及醫療區讓當中傷者等候消防救護盡快處理。
梁仲文在盤問下指,當時不知道當晚曾發生「人踩人」事件,又稱沒有目睹過程,無法肯定「人踩人」能否貼切形容情況,設立救援區乃因有人受傷。被問到防線附近有否行人路過,梁同意現場情況混亂,但前方馬路與行人路均被示威者佔據,雖然不能肯定個別人士行為,或者當中有無人中途離開,惟留意到警方作出拘捕前,人群愈來愈多,似乎是從旺角方向加入,基於他們的集體性行動,可肯定所有人均在參與暴動。
梁仲文續指,現場示威者的行為明顯是衝擊警方防線,與當時網上有人號召的「圍魏救趙」行動脗合,有理由相信他們希望透過暴力行為,製造缺口讓佔據理大的人逃走。此外,辯方指出增援的速龍小隊必定少於梁預計的示威者人數,難以攔截聚集人群。梁回應指,「包抄」行動目標在乎拘捕及驅散,並非將所有人拘捕,而當時速龍小隊成功達到預期目標。
11名被告依次為文員李卓珩(23歲)、地盤工陳駿煒(24歲)、IVE學生劉嘉樂(23歲)、攝影師鄭家裕(30歲)、獸醫護士廖卓賢(21歲)、理大學生馬宇亮(24歲)、酒店接待員謝澔庭(22歲)、倉務員容家俊(23歲)、運輸工勞尚文(22歲)、學生梁楀燊(18歲)、無業的張賀祺(28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9名被告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所涉物品為板手、六角匙、雷射裝置、鎚、打火機、鉗、索帶、噴漆等。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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