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主席的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今日(26日)舉行首次會議,就委員會的職權、檢討範圍及檢討時間表進行討論。
會上,社署代表先向委員介紹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現況和監管制度。委員隨後圍繞「服務規管及監察」、「服務規劃及供應」及「服務質素」3大檢討範疇初步交換意見,並將會在以後的會議深化討論。
委員會同意整個檢討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集中檢討為6歲以下兒童提供服務的留宿幼兒中心(又稱留宿育嬰園及留宿幼兒園)及設有住宿服務的特殊幼兒中心,預計於今年9月完成;第二階段則檢視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包括兒童院及收容中心、男/女童院及宿舍,以及屬非院舍服務的寄養服務、兒童之家及輕度弱智兒童之家,預計於2023年3月完成。
委員會除了由社署署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兒童事務專家、具相關經驗的福利機構代表、醫療及法律界的專家和商界代表等。委員會稍後亦會向相關持份者蒐集意見。
委員會於今年4月19日成立,旨在全面檢視現時的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各類服務之間的銜接及服務監管,以確定需要改善的地方並制訂可行的改善措施,就檢討內容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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