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審計報告》審視路政署公共行人路的保養工作,報告指部分行人路修復工程,有延遲完工及預算過高的情況,負責日常保養的承辦商,亦未有發現道路出現多項損毀。
審計報告指路政署的修復道路工程進度經常延誤。
審計報告指路政署的修復道路工程進度經常延誤。
審計署審查了20個行人路修復工程項目,在6個已完成項目中,有4個延遲完工1個月至1年,平均延遲6個月。審計署又把6個已完成項目的核准預與實際費用比較,發現全部項目的費用預算都過高,幅度由27%至200%。而部分工程未動用預算延遲交還,令500萬元未動用撥款被扣起。
行人路多處損毀未被發現 或對使用者構成危險
另外,在檢查及例行保養工程方面,路政署委託承建商每周檢測的行人路,審計署曾派人到35條需每周檢測的行人路實地視察,指承建商未有發現183項損毀,其中14項更可能會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
審計報告指部分行人路即使損毀都未有被發現,對行人造成風險。
路政署回應報告指,會採取措施確保承建商適時提交施工令工程的完工報告,提醒路政署人員在《保養管理手冊》指定的時限內,查核工程的完工情況;並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提升修復項目預算的準確度;亦會查明承建商進行道路檢查有所遺漏的原因,謹慎審核承建商提交的檢查計畫,以確保承建商進行的檢查涵蓋所有由路政署保養的公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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