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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第2階段今日展開,18歲或以上人士最少要打齊兩針新冠疫苗,才可進入食肆及超市、健身室和美容院等指明處所。12至17歲的青少年,及12歲或以上已康復6個月的新冠康復者,如接種第1劑疫苗滿6個月,亦要打齊兩針才可進入這些處所。

食環署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必須使用流動應用程式,驗證每位顧客的疫苗接種紀錄、醫學豁免證明書或康復紀錄二維碼,署方會在長周末加強巡查,並與警方聯合行動,對違反防疫規例的餐飲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第3階段5月31日開始

市民要留意,第3階段「疫苗通行證」5月31日開始,屆時12歲或以上人士(除康復者和打第2針未滿6個月人士)需要打3針才符合要求。尚未打齊針的人士應盡快把握時間接種。疫苗資訊及預約: https://www.covidvaccine.gov.hk

「疫苗通行證」下的接種新冠疫苗要求分3階段實行,3個階段不同人士,不同情況的疫苗接種要求,詳見下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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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處所包括:體育處所(室內及戶外場所)、健身中心、美容院及按摩院、公眾娛樂場所(包括電影院)、遊樂場所、遊戲機中心、活動場所,以及宗教處所等(詳見下圖二及圖三):

圖二。網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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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網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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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苗通行證」的安排下,所有進入或身處指明處所的人士,均須符合附表所列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獲豁免情況除外。

豁免情況包括:

(1)12歲以下的兒童;
(2)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人士;
(3)純粹購買或領取外賣食物或飲料;
(4)純粹交付或領取物品;
(5)進行必需的修理工作;
(6)接受疫苗接種、診治或指明檢測;
(7)接受必要的政府服務;
(8)參與法律程序;或
(9)具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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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星期日(5月1日)起,所有醫學豁免證明書必須是醫生經醫健通或醫管局電腦系統以電子方式簽發,未印有加密二維碼的豁免證明書將不獲接納。

「疫苗通行證」詳情可瀏覽這網頁: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vaccine-pass.html#i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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