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午日乙有一場山形山神主場對長崎成功丸,自不然想起那個叫清水修平的球證。一再犯下嚴重錯誤,此子居然可以繼續執法,只能讚嘆日本足協、J聯賽寬宏大量。
人有失手,馬有失蹄,球證是人總會犯錯,只是清水修平所犯的錯誤,按理不應該發生。一八年日聯盃名古屋鯨魚對奈良互射十二碼階段,他將一個非法佯攻的射門判重射,導致事發後三星期,雙方要重射全部十二碼分勝負。本月初山形山神作客岡山綠雉,他又將撲救回傳的山形門將後藤雅明驅逐離場,結果J聯賽被逼宣布七月舉行重賽。這兩次犯錯,並非出於一些有灰色地帶的球例,清水修平作為一個有八年經驗的黑衣判官,絕對不應犯下這種幼稚園級錯誤。
清水修平搞出的大頭佛,引起日本一些球評家的關注,以口沒遮攔聞名的越後沙治奧,甚至質疑球證的判罰尺度,譬如J1開咧十日二十場比賽出現九張紅牌,二月十九日大阪飛腳對鹿島鹿角,飛腳前鋒安達臣柏德列用手推人都被逐出場,絕對矯枉過正,球證對球例的理解和運用皆存在問題。越後建議J聯賽考慮從賞罰制度入手,改善執法水準,球證也應該效法巴西,採用評分升降制度,當選最佳球證的,不妨重賞千萬日圓,表現差者降班,增加球證的危機感,場場打醒十二分精神。
由於聯賽級別不同,球證待遇差異頗大。以日聯為例,J1球證一場十二萬日圓(約七千二百五十港元),旁證六萬日圓;J2球證六萬日圓,旁證三萬日圓;JFL球證兩萬日圓,旁證一萬日圓,萬一降班經濟收入會少一大截,對黑衣判官確實有警醒作用。環顧現時世界球壇,即使不設球證升降制度,對執法出錯的判官,都有相應的懲罰制度,但清水修平八年來仍能在J1、J2打滾,已經能夠說明問題,升降制不一定是提高球證水準的良方妙藥。
日聯有十六名J1職業球證,因為採用年薪制的合約,還有比賽津貼,收入穩定,年收入據說達到一千至二千萬日圓左右,頂級判官年賺一百二十萬港元左右,總體水平較高,卻依舊被越後沙治奧等球評家指指點點,反映職業化雖是提升執法水平辦法之一,卻不是唯一。如何利用科技監察、加強定期培訓、減少人為錯誤,才是上策。傳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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