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患有自閉症的兼職送貨員,涉嫌在今年9月至12月於「連登討論區」發布貼文,號召網民上街作「香港獨立革命前哨戰:平安夜革命」,被控「煽惑參與非法集結」等4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下次聆訊日則會在5月19日,期間被告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控辯雙方早前爭議,裁判法院是否有權把本案中的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轉上區院審理。羅官聽罷雙方陳詞後,認為根據《刑事訴訟罪行條例》第14a條,除非條文載有「循公訴程序」等字眼,否則只可循簡易程序進行審訊,由於法例並無訂明煽動罪行屬可公訴罪行,換言之,該3罪只可視作簡易罪行處理,並以「大拖細」方式跟隨首項煽惑罪轉上區院處理,因此批准控方把4罪一併轉介。
正領取傷殘津貼的23歲兼職送貨員陳泰森被控於2021年12月13日,在香港煽惑他人參與憑藉普通法及公安條例第18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及分別於2021年8 月19日至12月8日期間在「連登討論區」、於或約於2021年9月4日及於9月21日至22日期間在Telegram頻道「LIBERKONG 公海」發表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他人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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