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知名媒體人羅昌平去年10月6日在微博涉嫌侮辱抗美援朝戰爭殉職的官兵,並質疑戰爭正義性,被判刑7個月。羅昌平昨天在社交媒體發布消息,稱已經服完刑,6日出獄,「面壁7個月,瘦了18斤」。

本月5日,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判決羅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名成立,認定被告具有自首情節,將其判刑7個月,並承擔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據稱,羅昌平願意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8萬元,用於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紀念、宣傳等公益事業(並已支付到位於遼寧省丹東市的抗美援朝紀念館)。

羅昌平7日在朋友圈裏說:「面壁7個月,瘦了18斤,昨天歸來,今又領回從家裏搜走的電腦、平板、備用機等。那台隨身手機作爲作案工具沒收了,微信剛恢複,手機號尚未複工。謝謝親友關心,太多問候沒有及時答覆,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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