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幢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主席,控告他偽造文件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向「防疫抗疫基金」申請發放予一名保安員的津貼。被告今日(5月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5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崔照祥,62歲,金華閣法團主席,承認兩項罪名,即一項偽造,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他另一項偽造罪名則獲控方撤銷控罪。
案情透露,政府2020年2月推出「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向合資格樓宇的保安員和清潔工人提供每月「抗疫辛勞津貼」1,000元,並向合資格樓宇提供補貼2,000元以購備清潔用品。案發時被告是金華閣的法團主席。該法團聘用了一名保安員。
被告於2020年4月至8月期間向物監局提交兩份申請,替上述保安員申領共7,000元津貼。物監局批准該兩項申請,並把相關款項存入法團的銀行戶口。2020年11月19日,被告向物監局提交兩張收據及另外兩張收據的副本,而有關收據顯示該保安員簽署確認收妥7,000元津貼。但廉署調查發現該保安員只收取了3,000元,而她從來沒有簽署有關收據。被告在收據上偽造保安員的簽署。他擔心若物監局發現法團仍未向保安員發放上述7,000元當中的4,000元,會要求法團全數歸還所有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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