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時任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在內的4名中大學生,涉嫌在去年1月11日衝入中文大學保安崗位鬧事,並向保安潑灑不明白色粉末。4人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4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控方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4人以3萬至15萬港元保釋外出候訊。
4名被告依次為21歲學生曹德熙、23歲學生區倬僖、23歲學生梁溢希及26歲學生梁顥維。4人被控於2021年1月11日在馬鞍山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檢測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4人獲准保釋外出候訊,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需遵守宵禁令、每星期需到警署報到3次。而除了首被告曹德熙外,其餘3名被告不得踏足中大校園和宿舍範圍。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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