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53歲張男因積欠大筆債務無力償還,企圖坐監躲債,持刀打劫超級市場,並希望店員打電話報警。男子最後被警方依強盜未遂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擔心對方再犯,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張男吃牢飯的心願也得以達到。
台媒報道,超級市場職員凌晨4時許報警指,張男打劫不遂後,停留在現場,不肯離去,警方當場逮捕張男,並帶回派出所。警方發現,張男欠下大筆債務,無力償還,竟然企圖坐監躲債,張男本在超級市場櫃枱向店員表示要搶劫,但因店員苦苦哀求不要行搶才作罷。
警方認為,刑法強盜罪屬5年以上的重罪,儘管張男的犯意只是為了入獄,但符合強盜罪的條件,全案訊後仍依強盜未遂罪嫌移送檢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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