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技術員涉於去年11月在觀塘廣場一間遊戲機中心內,使用虛假的「安心出行」到訪紀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於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屈麗雯將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被告在控方不反對下,准以500元現金擔保。
被告葉志達(35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於2021年11月21日,在觀塘開源道68號觀塘廣場1樓「遊戲天地」意圖妨礙達到公正的目的,而提供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上的到訪記錄,以企圖誤導警員19058。
本報記者
電腦技術員涉於去年11月在觀塘廣場一間遊戲機中心內,使用虛假的「安心出行」到訪紀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於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屈麗雯將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被告在控方不反對下,准以500元現金擔保。
被告葉志達(35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於2021年11月21日,在觀塘開源道68號觀塘廣場1樓「遊戲天地」意圖妨礙達到公正的目的,而提供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上的到訪記錄,以企圖誤導警員1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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