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眾議院周一通過法案,允許家長為了社群媒體成癮的孩子控告InstagramTikTok等平台,每次違規可罰款高達2.5萬美元(約19.6萬港元)。

美聯社報道,法案定義的「成癮」是指18歲以下孩童在身體、心理、情緒、發展或物質上受到傷害,企圖針對玩社交媒體而欲罷不能的情況。一眾社群媒體企業警告,若法案通過,公司與其面對法律風險,倒不如終止在加州替兒童服務。

這項法案適用於去年總收益至少1億美元(約7.8億港元)的社群媒體公司,顯然是針對Facebook等大企業。法案並不適用於Netflix等影音串流平台,或僅提供電子郵件和收發訊息服務的企業。

提出這項法案的共和黨籍加州眾議員康寧咸表示:「肆意對兒童進行社會實驗的時代結束了,我們將保護孩子。」法案將送到加州參議院審理,展開議員及倡議者數周聽證及協商。

法案一旦成法,將於2023年元旦生效,但企業若在41日前撤除那些被認定致使兒童成癮的功能,就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

科技公司總裁和高級主管組成的跨黨派網絡TechNet致函州議員表示,若此案成法,「社群媒體公司和線上網絡服務業者便別無選擇,只能終止服務18歲以下孩童,並實施嚴格的年齡驗證程序,以確保青少年不使用這些公司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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