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中港司機在姪女就讀小二至小五期間,多次與姪女舌吻、上下其手及以陽具摩擦姪女私處,他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及五項非禮罪,但辯稱是姪女主動親吻及誘惑他。張慧玲法官指女童把被告當成父親看待,本案涉及嚴重違反誠信,非禮事件的案情更近乎企圖強姦,先把案件押後至7月8日處理,以待索取受害人及其父母的創傷報告及被告的心理報告,評估被告的重犯機會及是否孌童癖。
案情指,2007年出生的女童X父母離異,X父因工作而把X交由胞妹照顧,現年51歲被告L. Y. H.則為X父胞妹的丈夫。被告在2015年初趁妻子洗澡時,與X擁抱及親吻了5至10分鐘;X其後曾到被告母親居住的村屋玩耍,當晚X及被告同房共眠,被告妻子則在另一間房睡覺,被告與X舌吻10分鐘,伸手入X衣內上下其手,舔X乳頭及陰蒂,被告把其陽具摩擦X私處10分鐘,在X稱她疼痛後停止。
被告與X其後曾兩度到被告母親家同房共眠,被告均曾親吻X的嘴臉及耳朵、上下其手、以勃起的陽具摩擦X私處,被告更向X說「我愛你」。被告亦曾要求X與他共浴,被告撫摸X全身上下後,抱起X及以陽具摩擦X私處。X升小四的新年回內地探親,被告亦趁妻子不在時與X舌吻。而X在小五接受性教育後才知道事件大錯特錯,便向兩名社工揭露這些「嘔心」事件。
被告承認X自小與他經常親吻及擁抱,但指X多數主動伸舌頭與他舌吻,X更曾主動坐上被告的陽具,才會令他不能自控。被告堅稱自己沒有強迫X,認為二人關係像情侶,亦認為二人的親密行為是表達家人的愛。
張官指X在案發時十分年幼,亦對於被告與X同房共眠,而被告妻子在另一房間感到疑惑,希望知道更多資訊,了解為何不是夫妻同房共眠而X分房睡。被告在聆訊完結後淚崩,大喊:「我知我係成年人,但點解乜都佢(意指X)啱晒我錯晒」。
法庭記者:劉曉曦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