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懲教署男職員去年暑假懷疑在中環一部扶手電梯上偷拍女子裙底,他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追截被告的市民供稱,被告在詢問下否認影別人裙底,僅是「影吓啲女」,之後在保安員到場後表示:「俾次機會,仲有屋企人要養,唔衰得。」暫委裁判官何慧嫻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辯方亦無證人傳召。案件押後至6月9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以1000元保釋。

被告許全有被控於2021年8月30日在中環環球大廈外扶手電梯拍攝女子X裙底。事主X今在屏風後作供稱,她當日身穿西裝裙和黑絲襪,搭乘扶手電梯時突然聽到身後有一男子大聲呦喝:「你影夠未呀?我望咗你好耐,你影夠未呀?」遂轉身看個究竟。之後該男子潘俊陞將被告捉住,向X表示看到她被偷拍,X登上天橋後透過環球大廈保安員報警,因趕著見客而先行離開,但有留下手機號碼以便協助調查。

市民潘俊陞表示當日在中環用膳,留意到身型高大的被告站在一旁四處張望,「正常等人唔會咁」。待潘在提款機提款後被告仍停留在原地,之後尾隨一位女子到電梯口。未幾X出現,被告遂跟著她,垂直放下手機,銀包疊在下方。潘上前追問被告在做何事,被告表示「無呀無呀」,試圖離開現場,最終被追截。辯方指稱,潘在被告身後察看,其身體擋住了右手,理應看不到被告的手部動作,潘否認說法。承認事實則指出,警方在被告的手機上檢取不到任何涉案圖片和影片。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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