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廚師涉在深水埗尾隨女子歸家,在唐樓梯間掀起對方的裙底和捏胸,今年3月尾承認一項非禮罪,被判囚4星期。律政司認為刑期過短,今於西九龍法院提覆核申請。原審暫委裁判官高麗盈指,法庭有責任保護女性,判刑須具阻嚇性,表達公眾對此類罪行的厭惡性,以及向受害人和其家屬補償。本案的答辯人犯案時不只一兩下動作,反映其有預謀,且有一定暴力程度,考慮所有因素後,加刑至監禁10星期,答辯人需即時收監至服畢餘下刑期。

案情指,答辯人案發當晚約8時尾隨女事主X回家,在唐樓梯間從後掀起X的裙底,X轉身望見被告,卻遭答辯人捉緊雙手,更隔著上衣捏了X的胸部一下,再次掀裙底。X立即大叫,答辯人則逃至另一幢大廈。答辯人在警誡和錄影會面下稱衝動犯案,在街上看見穿連身短裙的X所以跟蹤她回家。

答辯人曾智藝承認於2022年3月26日,在深水埗北河街某唐樓的唐六樓至唐七樓的樓梯猥褻侵犯女子X。

法庭記者:凌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