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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今日生效,年滿12歲市民如接種第二劑疫苗滿六個月,須接種三劑疫苗才可進入食肆等表列處所,目前仍有60萬人在接種兩劑疫苗六個月後,仍未接種第三針。

市民在接種第三劑疫苗後,若要出入食肆及其他處所,便須更新最新接種紀錄。助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張宜偉表示,市民須檢查是否已經下載包含最新接種紀錄的電子針卡二維碼,指市民在下載電子針卡的網上平台輸入身分證號碼及簽發日期後,即可輕易下載電子針卡。他又指,市民亦可檢查電子針卡的外框顏色,藍色代表符合接種要求,紅色代表不符合。

他提醒市民,如有問題,可致電「安心出行」服務熱綫,指熱綫推出後已協助約一萬人處理問題,亦可到二十五個港鐵支援站求助。他說,已有九成處所更新最新的針卡掃描應用程式,呼籲餘下的處所盡快更新。

但以下人士可獲豁免:


●12歲以上未曾染疫人士,接種第二劑疫苗後6個月內,可使用「針卡」作疫苗通行證。

●曾經感染但康復未滿6個月,在「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

●在感染前已接種2劑或3劑疫苗,在「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

一圖睇清豁免人士資格。
一圖睇清豁免人士資格。


當局提醒,如康復已有6個月,感染前未打過針或已打1針,便需要多打1劑疫苗,才可以繼續用「疫苗通行證」,但已接種1針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曾感染青少年,並無接種第2針的要求。

有關詳情可瀏覽這網頁:https://bit.ly/3LaMIew

及這短片:https://www.facebook.com/TamarTalk.hk/videos/5177898135591165

預約接種疫苗 :http://www.covidvaccine.gov.hk

「疫苗通行證」專頁 : http://www.vaccinepas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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