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第一階段消費券於4月7日發放了首期4000元後,第二期的1000元將從6月16日開始發放。以八達通領消費券的市民,如在今日(5月31日)或之前累積滿合資格消費4000元,才可於下月16日領取第二期的1000元。
若在5月31日之前未累積夠4000元「合資格消費」,便需先累積夠「合資格消費」,等待下一輪發放,即要到7月16日才能領取第二期的1000元。市民最遲可於11月16日領取。提提你,須在5月至10月期間,「合資格消費」金額滿4000元,才可在下一個月的16日,獲發尾期1000元消費券。即最遲要於10月底消費滿4000元,才可於11月16日收到尾期1,000元的消費券。
消費券領取地點: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八達通手App拍卡領取。
市民可透過以下途徑查詢累積「合資格消費」: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八達通網站、指定港鐵站及商場內的「八達通服務站」、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2969 5500。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八達通網頁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