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有關改革公務員制度,提升政府效能的議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認同公務員管理制度需與時並進,設立有效的賞罰制度,推動公務員精益求精,貢獻國家。
聶德權指,過去兩年政府都推動不同措施改善公務員制度,包括將《香港國安法》加入《基本法》測試的考核範圍、設立公務員學院等。他重申,公務員的晉升是依據客觀標準,透過公平的程序挑選並擢升最合適和最優秀的人員,並非「排櫈仔」。當局亦會研究如何完善公務員評核報告,以達致根據工作績效作評核的目的。
聶德權指,在17/18年至21/22年5個財政年度,共有1124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被懲處,當中155人被免職。單在21/22財政年度,已有51名公務員被免職。他指,不應誤以為公務員是「鐵飯碗」,強調會嚴肅處理違法違紀個案,即使無違法違紀,若公務員持續表現欠佳或其他原因,政府亦可根據相關條例要求有關公務員退休,終止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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