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首階段發放5,000元,選用八達通的市民需分多次領取,甚為不便。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8日)以書面回應議員質詢時指,八達通公司沒有上調儲值限額,並非受法例或監管要求所限,當局已向八達通公司反映相關意見。
許正宇指出,根據《支付條例》及《打擊洗錢指引》,由於儲值支付工具可能會帶來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任何持牌支付平台,如何支付卡港元儲值超過3,000元,其持有人均須經核實身份及背景。就消費券計劃而言,他表示由於所發放的資金源自政府,明顯不存在任何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金管局已經告知所有相關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消費券計劃下所發放的資金無須計入上述3,000港元的一般儲值限額,八達通公司沒把八達通卡的儲值限額上調至3,000元以上,並非受法例或監管要求所限。
許正宇亦稱,當局知悉市民因消費券計劃就八達通卡最高儲值額表達的意見,並已向八達通公司反映相關意見,讓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可因應商業、技術和其他運營方面的考慮並在符合法例的要求下持續改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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