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期間,法案委員會一度「鬧雙胞」 ,朱凱廸、陳志全等7名時任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擾亂秩序,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梁耀忠今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當時情況混亂,被告行為難免會讓人誤以為他與其他妨擾議會的人同夥,只是以不同策略行事,令十分糟的情況貌似火上加油,形容事件嚴重;雖然被告的動作不算過分激烈,但亦不能忽視當時情況混亂,考慮到被告認罪,終判處入獄2星期。
庭上透露,梁耀忠現正就前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服刑,原本預計最快在下周獲釋。
辯方求情指,被告花了大半生在公職、服務社區、照顧弱勢社群及草根階層等事情上,並呈上多達39封求情信,撰寫人包括建制派議員石禮謙、翁靜晶等等。被告認為假如當時繼續進行會議,在議會內外都會造成迴響,他數次試圖搶奪石禮謙的咪高峰,只是想勸對方暫時休會,好讓大家冷靜下來。被告案發時間大多站在後排位置,「比記者更加遠嘅位置」,雙手疊埋「靜觀其變」。直至雙方開始變得激動,被告方才介入,其初心只是希望各方冷靜,惟認同手法有誤。
辯方確認,被告服刑期間不幸患上新冠肺炎,雖然現已康復,但仍有頭痛乏力等「長新冠症狀」,加上背部勞損,打算及早完成服刑治理身體,希望法庭體恤他年邁,而且對於下周獲釋期盼已久,考慮判處非即時監禁,或採取較低量刑起點。
案情指,立法會先後於2019年4月17日及30日,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舉行法案委員會,並由時任民主派議員涂謹申主持,但兩次會議均未能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5月4日,建制派提出指引讓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隨後獲大比數通過。
兩天後,法案委員會原定舉行第三次會議,但秘書處發出通告指,將會把第三次會議延期至5月11日上午9時舉行,涂謹申又發出另一份通告稱,當日要繼續舉行第三次會議,並分別選出涂謹申和郭榮鏗作為正、副主席。
案發當日早上8時半,涂謹申召開宣稱的第四次會議,並坐上立法會1號會議室主席台,部分泛民主派議員出席會議。約半小時後,石禮謙、陳恒鑌、周浩鼎及葛珮帆等建制派議員嘗試進入1號會議室,但期間遭到泛民議員阻撓。進入會議室後,涂謹申及郭榮鏗依舊坐在主席台,朱凱迪、范國威等則繼續阻撓石禮謙走到主席台,最終石禮謙等建制議員需要走到政府官員座位。
及後,石禮謙等人離開政府官員座位時,泛民議員繼續阻撓,被告緩慢地走近石禮謙,數次試圖接近他,又數次突然嘗試搶奪對方手中的咪高峰,妨礙建制議員所參與的會議,但被告遭多名建制議員制止。
被告約於關鍵6分鐘,與其他泛民議員個別或共同行事,妨礙或騷擾葛珮帆及周浩鼎履行職務,並透過直接身體行為,阻撓石禮謙舉行會議。葛珮帆同日到醫院驗傷,發現其左肩及頸部背面觸痛,其後需要尋求中醫治療。
現年69歲的梁耀忠承認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外,襲擊、妨礙或騷擾葛珮帆議員。同案6名被告分別為范國威、朱凱廸、林卓廷、郭家麒、區諾軒及陳志全。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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