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梁振英妻子梁唐青儀疑因未找卡數,昨遭信用卡公司美國運通入禀區域法院,追討約9.3萬港元本金及欠款利息。據入禀狀,涉事債項理應於今年4月底支付,信用卡公司曾於5月初向梁唐青儀發律師信追債,惟對方未有回覆或還款。
梁太確認於5月前收過美國運通信件,要求她還款,惟信件沒有列明具體還款金額,故在她與美國運通經多番溝通,已於上月中已清還對方指的所有欠款,及至上周五對方又來信指仍有數千元,她今日亦已過數。她不明白美國運通為何會入稟,她會與對方再作了解。
申索人為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American Express International Inc.),答辯人則為梁唐青儀。入禀狀指,根據合約條款,答辯人所持的一張美國運通信用卡,欠款罰息為年利率35.34%。及至今年4月28日,該信用卡簽帳額為93,155.41港元。申索人多次要求被告還款,包括於5月4日發出律師信,但答辯人仍未償還上述簽帳或欠款利息,遂入禀區域法院追討本金,以及今年4月29日起計算的逾期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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