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昨公布調查報告,有4間物業管理公司違反《私隱條例》,包括有物業管理公司強制要求外賣員出示身分證登記,否則拒絕進入大廈。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私隱條例不鼓勵物管人員強制抄下訪客身分證號碼,建議物管公司提供另一較低侵犯性的方式供外賣員或訪客登記,如檢查工作證或致電住戶確認。

私隱專員鍾麗玲在電台節目表示,物管公司應提供另一較低侵犯性的方式供外賣員或訪客登記,建議可查看其工作證或向相關住戶核實,若有需要,應只登記訪客身分證部分號碼或只查看而不登記。她又指,理解物管界別要處理大量個人資料,認為應更小心處理,公署有與物管業監管局聯繫,相信大部分物管公司「做得唔錯」,有遵守個人資料收集指引。 

另外,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陳志球在一個電台節目亦指,業界就收集個人資料方面,有為員工提供培訓,普遍物業管理人員只會查看訪客的工作證,若訪客未能出示才會要求查看身份證,亦只會記錄部分身分證號碼。他相信,外賣送餐員若能出示工作證均可獲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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