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有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翌日凌晨一名無業男子及運動教練涉嫌淋紅油損壞警署外牆。事隔近3年,二人各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今首次到東區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兩宗案件同押後至8月9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援助,二人期間准以5000元保釋,但不得離港。
被告蔡德昌(32歲,無業)及陳焯嵐(23歲,運動教練)各被控於2019年6月27日,在香港島灣仔軍器廠街1號灣仔警署外無合法權限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財產,即警署外的牆壁,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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