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在公眾泳池游泳時,用手「搣」了一名女游泳教練右大腿外側,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被判感化令。他提出定罪上訴,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崇厚上周裁定他上訴得直,下令案件交由另一名裁判官重審,黃官今頒布書面陳詞指,原審裁判官施祖堯在審訊期間,問了不下245條問題,情況會令一名對事件有認知的旁觀者認為法官已取代了主控官的職能,認定被告沒有獲得一個公平的審訊。黃官又認為施官進入了「格鬥場」,處理確有不妥,定罪裁決因而不穩妥。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是一名兼職游泳教練,當日她在泳池教學生,但學生阻礙到上訴人何煒林的女友,何便以粗口責罵教練,教練道歉後大約過了15分鐘,何便游至她身旁,「搣」了她的右大腿外側一下。何承認曾責罵對方,但否認有關襲擊。

法官黃崇厚認為原審裁判官施祖堯在審訊時,就女事主衣著、學生如何阻礙何的女友游泳和何責罵女事主的經過、何「搣」女事主的經過等議題,共發問了不下245條問題。黃官認為施官原審時所問的問題數量極大,比檢控大律師問的數量以倍計,儼如擔當了檢控官的角色,形同盤問何及何的女友。黃官認為施官所問的問題,不少關乎案中核心議題,超乎要澄清答案所需,也超乎為了令審訊正當和有條理地進行所需,有可能左右了辯方的提問方向。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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