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兒子詹劍崙涉嫌聯同一男一女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串謀詐騙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萬元,4人分2案被廉署起訴串謀欺詐及洗黑錢共3罪,兩案今早於區域法院提堂。詹培忠父子分別由辯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和謝華淵代表,控方交代案件已準備好排期審訊,欲申請合併案件,惟涉案文件眾多,得悉辯方尚需時間閱覽文件才能定奪併案意向,故不反對案件押後。法官李慶年押後案件到10月25日早上再訊,另預留11月25日處理併案或拆案申請,期間各人續准保釋。

75歲董事詹培忠、52歲商人詹劍崙及48歲商人馬鐘鴻同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其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與對方,在香港一同串謀並與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及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馬鐘鴻和65歲報稱無業女被告王蓓麗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指其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財產,即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本金金額為4,200萬港元的可換股票據,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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