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踏入雨季後,天文台不時發出雷暴警告。由於光速快過音速,所以會先見閃電,後聽到雷聲。天文台教路,市民憑著見到閃電再聽到雷聲之間的秒數,便可估計與雷暴的距離,若一見到閃電即聽到雷聲,即代表雷暴很近,應找安全地方躲避。

天文台解釋「為甚麼總是先閃電後打雷?」時指出,在自然界的雷暴中,閃電和打雷幾乎同一時間發生。但一個在地上的人先看到閃電才聽到雷聲,是因為光以大約每秒3億米的速度前行,遠快於聲音每秒340米的傳播速度。一個距離雷暴1000米的人,在閃電發生後幾乎即時(數微秒而已)便看到閃光,但大約3秒後才聽到雷聲(1000米除以每秒340米)。 

天文台建議大家記著一個通則,只需將閃光和雷聲之間的秒數除以3,便可估計和雷暴相距多少公里。如看到閃電後9秒才聽到雷聲,雷暴應距離約3公里。若幾乎同一時間看到閃電及聽到雷聲,雷暴一定非常接近,便應立即找地方躲避。 

但看到一道閃電,卻聽不到雷聲,即表示雷暴可能距離頗遠,雷聲已折射往上空。因此,天文台表示,在一般情況下,市民很少可以聽到來自15公里以外的雷暴所發出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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