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圍一間藥房涉嫌在銷售藥物時作虛假聲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早前接獲市民報案,指該藥房涉嫌以不良營銷手法銷售一款影射藥物,人員到場進行搜查,拘捕一名40歲男銷售人員,並搜獲28樽藥物,總值約1,000元。
海關指,該款影射藥物在外觀、包裝設計及名稱都與正貨非常相似,其包裝規格有600粒及60粒裝,分別售168元及25元;正貨僅有售60粒裝,零售價則為25元至30元。案件仍在調查中,調查方向包括已流出市面的產品數量。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人員發現,有不良商戶得知有消費者欲購買知名品牌的藥品,銷售人員會刻意以一些影射產品充當正貨出售;若消費者有懷疑,銷售人員會訛稱該些產品為正貨或正貨的新包裝。海關提醒商戶要遵守《商品說明條例》,消費者選購物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若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貨品、供應或擁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任何商業製作用途,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https://bit.ly/39AQC3m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