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上水有人以磚頭堵路,並因政見問題引發毆鬥,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遭飛磚擲斃,兩名青年各被控謀殺、暴動等罪,今續於高等法院受審,目擊市民供稱當日看到有市民遭蒙面人圍著襲擊,因為「本能反應」而掟磚,打算嚇退對方。她否認因為憤怒而忘記同行女兒,但就指掟磚時望向旁邊,才知女兒獲他人看管。拘捕警長則指,18歲次被告在警誡下稱「我好後悔,我無殺人」,警員將此寫上記事冊,但並無記錄自己曾否向次被告覆讀上述警誡口供。
市民證人柯明玉供稱,當日途徑事發地點看到馬路上有磚頭致車輛無法行駛,遂與女兒一同搬走磚頭,突然一群穿黑衣、戴口罩人士迎面衝來,並拾起磚頭襲擊她們。她稱感到害怕,基於「本能反應」投磚還擊。蒙面人士一度後退,但其後再召集了更多人折返,場面十分混亂。未幾,一名男士手持一支約3呎長的鐵通壓向柯的腹部,並質問「你係咪想死?」,她回答「我無工返,就嚟餓死」,雙方對峙一段時間後,她由另一人拖走。
柯續憶述,她之後見到一名市民遭數名蒙面人士圍著,狀似用東西打他,於是她走近並向蒙面人再掟磚,期間她的女兒由另外兩位女士看管著,最後該名遇襲市民由幾名男士救下,他的臉部滿佈血跡,惟依然能夠正常郁動。柯再轉身見一名男士「訓低咗」,因此報警,其他市民則把倒下的男士搬離現場,她接回女兒後便離開。
在盤問下,柯表示目睹被圍的遇襲市民持棍,但不記得他有否用以襲擊蒙面人,她掟磚只是為了嚇退蒙面人,又聲稱自己當時距離很遠,不會擲中他們,辯方指出,相關照片可見,柯當時其實離人群非常近,甚至因為太過氣憤而忘記了女兒。柯否認,「我仲記得我個女。」惟慶幸女兒當時獲在場兩名女士照顧。被問到如何得知女兒獲人照顧,柯補充指當時望向左邊才知道。她作供完畢後,獲安排由專人護送離開。
警長楊加強指,他於2019年12月13日上門拘捕次被告陳彥廷,當日帶隊的警署警長站在單位一房門外,他走到房內看到陳後向對方宣布拘捕。陳在警誡下聲稱「阿Sir,我好後悔,我無殺人,我嗰日淨係同劉子龍打個阿伯,我真係無殺人。」楊把陳所述寫在記事冊上,並向他覆讀後再要求他簽署作實。不過該記事冊只寫上警誡供詞,並無記錄楊曾經覆讀予陳。對此楊解釋,當時一邊讀一邊抄,故未有記錄自己覆讀供詞這一程序,但同意他應該這樣做。
陳其後在母親陪同下進行錄影會面,他憶述案發當日凌晨4時許出門,準備到上水中心外參與堵路,沿途曾與一位朋友會合。惟由於當時上水中心外只有不足10人在擺設路障,他遂短暫離開,直至兩小時多後返回該處,才見有人開始掘磚,便幫忙將路障移到路面。
陳又在錄影會面中表示,不知相隔多久聽到參與行動的人和清除路障的市民兩次口角,但兩次都和平散去,直到第三次爭執,雙方開始互掟雜物,他便「求其係路邊執咗把類似鋸嘅物體,想上前兇下佢哋,但好明顯無用啦。咪膽粗粗咁揮咗一刀⋯有位伯伯右邊大脾好似畀我傷到。」陳又言,該名伯伯當時揮動手中鐵棍,有黑衣人被打中右手,他便從花叢撿起鋸刀,「想嚇下佢,因為我自己都唔想傷到佢。」惟他因「驚得濟」,揮鋸後未及查看伯伯傷勢便放下鋸刀逃去,不確定有否擊中對方,只記得「好接近」。
劉子龍(19歲,花名「牛屎」)及陳彥廷(18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謀殺羅長清。二人另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意圖使男子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以及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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