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監警會公開會議上表示,已檢視會方提出的13項武力使用建議,其中在催淚彈的使用上屬有效處理暴力示威的手法,能在示威者及警方間製造安全距離,減少進一步傷亡及驅散示威者。
警方表示,在反修例事件期間,在中文大學及理工大學曾使用大量催淚彈的地方,泥土及水質無發現有毒物料超標,催淚彈的溫度及時間亦無條件產生二噁英。警方亦向警員提供其他低殺傷力武器,包括胡椒球槍及胡椒水,以減少對附近市民的影響。
警方又指,已透過不同社交媒體向市民解說警方工作,以及使用武力的指引,加強市民對警方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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