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凌晨零時05分接獲一名38歲姓陳女子報案,指早前在社交平台求職群組內的招聘廣告,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以谷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

事主遂按指示,先後多次將款項存入對方指定的多個帳戶以作平台購物之用。為獲取受害者信任,騙徒初時曾向受害人發放約530元佣金,惟事主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於是報案。案中事主共損失3萬元。

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騙徒的招聘廣告以「搵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作招徠,對應徵者年齡、學歷及履歷亦沒有特別要求。同時,騙徒於刊登招聘廣告或短訊推廣時,亦不會提及實際職位或工作內容,並只提供即時通訊軟件或手機號碼聯絡方法。騙徒更會於受害人初次存款後以發放佣金來獲取受害人信任。

警方呼籲市民,對於不明來歷的短訊或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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