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表示,海關督察遴選程序第一關小組討論,第一批邀請信(申請編號C-4511795至C-4531054),已經以電郵方式發出。海關預告,下一批邀請信將於7月12日發出,應徵者可留意。
應徵者如有查詢,可致電3759 3837,或電郵[email protected] ,與香港海關聘任組聯絡。
海關督察遴選共有5道程序,分別為
- 小組討論
- 筆試(第I部分)及(第II部分)
- 《基本法》測試(適用於2022年7月1日前刊登的職位招聘);《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適用於由2022年7月1日起刊登的職位招聘)
- 體能測驗
- 遴選面試
海關督察主要負責領導及執行有關保障稅收及徵收稅款、緝毒、反走私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工作;協助高級督察處理人事管理和辦公室行政事務;以及監督轄下人員所執行的工作。海關督察須受《香港海關條例》所規定的紀律約束,並須穿著制服、佩帶槍械、不定時工作及於接獲有關要求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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