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近日完成二審,裁定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研究國際法的副教授王超,十年前於香港城市大學就讀時完成的博士論文涉剽竊,判令王超停止著作權侵害並登報向被抄襲人公開致歉,同時賠償11.5萬元人民幣(約13.5萬港元)。
據內地「紅星新聞」報道,現職律師的女子黃陽陽2011年就讀於英國愛丁堡大學在寫博士論文時,發現當時已從城市大學畢業的王超,其博士論文大量內容與她的論文草稿相同或高度相似,「我當時給他的那個核心章節的內容能抄的都抄了,抄到最後就一字不改。」據稱,她和王超相識,常以郵件方式作學術交流,曾將自己的博士論文草稿發給王超。
2013年,黃陽陽向城大投訴王超論文抄襲,城大其後認定王超論文部分剽竊,但不涉主要思想,並將這篇論文從學校官網移除。黃陽陽認為港城大處理過輕,應撤銷王超的博士學位,便在上海將王超訴至法院。6月23日,二審法院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認為王超博士論文剽竊黃陽陽論文觀點,侵犯他人發表權、署名權、複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判令王超停止著作權侵害並登報公開致歉,共計賠償11.5萬元。據悉,王超現任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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