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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姐季軍寇鴻萍自2008年起多次逃稅,涉款至少逾百萬元,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經審訊後上周五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不准保釋,成為首名收押監房的港姐。她原定今於西九龍法院判刑,但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指出索取背景報告需時2周,故判刑日子應為下周五。辯方今申請擔保覆核,曾官聽取陳詞後,批准寇鴻萍保釋。案件押後至7月29日判刑,寇鴻萍的保釋條件包括55,000元,候判期間需要每天到警署報到,居住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另今天離開法庭前需與感化官見面,確保背景報告進展順利。

寇鴻萍。資料圖片
寇鴻萍。資料圖片

身穿黑色西裝、束馬尾上庭的寇鴻萍,今天繼續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她精神不俗,並與到場旁聽的丈夫眼神交流。曾官批准其保釋申請,並交代擔保條款時,寇鴻萍點頭回應。寇鴻萍丈夫梁廷鏘步出法庭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寇鴻萍離開法院。
寇鴻萍離開法院。

60歲被告梁寇鴻萍被控在2008年至2017年期間,5度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3度在「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元;及3度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元薪金。

寇鴻萍丈夫梁廷鏘。
寇鴻萍丈夫梁廷鏘。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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