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7月18日至昨日(21日)一連4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機靈行動」、「光影行動」、「滙力行動」、「曙光行動」及連同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行動中共拘捕8名懷疑非法勞工、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一名逾期逗留人士。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59個目標地點,包括地盤、工場、食肆集中區、垃圾站、工業大廈、按摩店、裝修中單位、回收場、住宅大廈、餐廳及零售店舖,共拘捕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2男3女,年齡介乎30至53歲。當中2名女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一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3男1女,年齡介乎22至61歲。

此外,於「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東區搜查了27個目標地點,包括裝修中單位及垃圾站,共拘捕3名懷疑非法勞工、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一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2男1女,年齡介乎28至47歲。他們均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一名54歲男子。另外,一名57歲女子因逾期逗留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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