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目前要求抵港人士需持登機前48小時內新冠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返港旅客向傳媒指,由於外地的核酸檢測報告的字眼與政府要求有別,轉機期間一度被拒絕登機,幾乎滯留海外。 

事主張先生在電視訪問中講述事發經過表示,自己周一(18日)從英國返港,他出發前先在倫敦希斯路機場接受核酸檢測,航空公司在英國及荷蘭機場看了他的核酸檢測報告,均准許他登機。但當地在南韓仁川準備轉機返港時,航空公司職員卻指其報告上採樣的字眼是「Swab Date」,與特區政府要求的「Collection」不同,拒絕他登機。 
 
張先生引述航空公司職員說,如果容許他上機,但政府認為報告錯誤時,公司就會被罰款,他因此感到徬徨。在等待大約一小時,大部分旅客已登機,航空公司才准許他登機。張先生希望政府,應向所有航空公司解釋清楚。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柏良亦認為,政府應主動向海外政府及航空公司解說本港的防疫要求,避免誤會。他又建議政府可設立電話專線,幫助滯留海外的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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