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女文員於去年9月11日在港鐵大圍站D出口外撕爛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的選舉宣傳單張,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吿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覃有方判處被告2000元現金罰款。
案情指,當日約早上11時,容與其政黨成員於港鐵大圍站D出口外派發「2021年香港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宣傳單張,其後被告上前索取,容即向被告派發一張傳單,然而被告表示「我唔要一張我要一疊」,並突然從容手中搶過十張傳單,又在容面前撕爛傳單。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將傳單撕爛,又稱「我睇完張宣傳單張唔岩用咪撕爛佢」。
被告趙美儀,被控於2021年9月11日,在香港新界沙田村南道港鐵大圍站D出口外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容海恩的十張彩色傳票,總價值為1.59港元,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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