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表示,正研究將處方新冠口服藥的臨床指引放寬,適時會公布。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聯席主席曾祈殷於電台節目表示,應加快向長者,尤其是居住在院舍的長者處方口服藥。
曾祈殷指,現時治療新冠口服藥主要處方予60歲以上患者,60歲以下的確診者如要獲處方口服藥,必須是未完成接種疫苗及長期病患者。他建議加快向長者,尤其是居住在院舍的長者處方口服藥,例如可事先詢問長者服藥意願,並獲家人授權,一旦確診可安排馬上運送藥物。
曾祈殷續指,兩款治療新冠口服藥的適用年齡分別為12歲及18歲以上,認為年齡限制有下調空間。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