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問題困擾港人,若等候多時終獲派公屋單位理應是開心事,不過有人卻為此感到非常苦惱。有港媽近日獲派天水圍天晴邨一個單位,不過配房信上則列明有特殊情況,她上網一查方知曾有女子在該單位內上吊自殺,令她急急放棄編配!
該名港媽在社交媒體發文指,近日收到房屋委員會的配房通知信,顯示一家三口獲派天晴邨晴碧樓一個單位,月租為1,897元。苦等多年終獲派一屋的她本來感到興奮期待,不過信中一句「請參閱附頁以便了解上述單位的特殊情況」則引起她的注意,結果上網一查才驚覺該單位原來為「凶宅」,曾有女子在2012年11月中午12時許在單位內上吊自殺身亡。
港媽表示,家中有兩名小孩,怕單位會影響他們的成長,只好無奈放棄今次機會。她又指本來住在天水圍,希望能一直留在該區,故發現獲編配天晴邨時本來「開心到彈起」,直指發生過自殺案的單位要不得,認為「一定無日安寧」,並安慰自己指「都等咗咁多年,唔差在啦」。不過她稱,沒有參與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令人不解為何獲派特殊情況單位。
不少網民都支持港媽放棄接受編配的決定,指「雖然話邊度都死過人,但屋企內吊頸比跳樓得人驚」、「自然身故就會考慮,吊頸就真係怨氣好重」、「梗係唔要啦」,不過亦有人認為毋須害怕,「如果係我就要,怕什麼你又沒害佢,冤有頭債有主」、「我家住緊既就係(凶宅),向東好大太陽,所以都無問題,我覺得可以自己去附近睇下,問下樓下保安」。
另外有網民對事件感到奇怪,「點解唔係特快又會派事故單位咁奇怪」、「兇宅唔係只限特快?」根據房屋署資料,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中大部分為受歡迎程度較低的單位,當中有部分單位曾涉及不愉快事件,又或層數、座向及單位設計等較為遜色。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可獲提早入住公屋單位的機會,惟在租約生效日期起計3年內,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不可要求調遷。
而根據規定,願意入住「有效空置期」達12個月或以上的租戶,可寬減一半租金,寬減期視乎單位有效空置期而定。租金寬減期間,租戶亦不可申請房署的租金援助計劃。
資料來源:「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 公屋 居屋 綠置居 租置 房協 裝修 傢俬 平面圖 海達邨 白田邨 富蝶邨 斑蝶樓 恒景樓 皇后山邨 和田邨 菁田邨」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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