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管制條例生效後,政府指仍有不少租客及團體反映「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差估署與水務署將主動巡查。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劏房租務管制條例實施逾半年,僅錄1宗涉濫收水費檢控個案,認為執法力度不足,促當局向租客加強宣傳及加強巡查執法。

鄭泳舜表示,劏房租管條例生效後,差估署至今已有5000個新租約登記,該署過去3至4個月共巡查了500個個案。

鄭泳舜又指,水務署條例(修訂)去年實施後,到今年6月有第1宗濫收水費檢控。這一年以來,他們都有收到個案,仍有不少濫收水費情況,租客及業主始乎對條例都不清晰。他認為這與劏房租管條例息息相關,又指現時主要靠這兩條例,去保障劏房戶。租管條例已實施了半年,應一起以相應措施做,保障租客。

不過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則指,以往業主為方便處理水電收費,會經過地產代理建議,在雙方同意下,定出定額收費。他又質疑難以計算每戶電費費用,因為電力公司累進制收取電費,加上有燃料附加費,形容「無嘢搵嚟做」。

佘慶雲說,不反對當局提出劏房戶可要求安裝獨立水電錶,但擔心單位未有合適位置安裝電錶,不獲電力公司和法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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