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子被控3項向入境事務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於昨日(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

37歲的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期間以需要留港探望繼外父為理由,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入境處在處理有關申請時,發現被告繼外父早於被告抵港前已經離世。

於調查期間,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明知繼外父已經離世的情況下,仍使用該探親簽注入境。並為使其延期申請得以批准,向入境處職員報稱需要留港探望繼外父。被告因涉嫌就其入境目的及延期逗留申請的原因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訴。被告於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6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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