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警區8月8日至10日進行「交通日」,行動中,警方在沙田警區合共發出165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此外,警方亦向違例者發出10張傳票,包括行人不依照交通燈號過馬路、在行人路上騎踏單車、無展示有效行車證及身處距離行人天橋15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
警方亦拘捕2名分別姓梁和姓黎男子涉及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及未有第三者保險。行動中檢取2部電動滑板車,2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指是次行動針對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及其他非停車處的違例泊車、雙行泊車等違法行為。警方在此作出呼籲,違例泊車除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外,更有可能導致交通意外,嚴重危害道路使用者安全,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行動參與隊伍包括新界南總區交通部、軍裝巡邏小隊、警區交通管制隊及警區交通隊。人員在區內多個交通黑點,包括沙田正街、大圍市中心及烏溪沙公共巴士站一帶採取嚴厲執法行動,確保道路暢通及提高道路使用者對道路安全和守法的意識,以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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